“教师禁跑”令出有据吗?
“教师禁跑”令出有据吗?
教师禁跑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禁令。在依法行政的今天,政令的发布应当由法律的根据。请问施令者,“禁跑令”源出何法何条何款?“禁跑令”明显与《教师法》《教育法》相冲突。违法政令显然不能成立。
地震发生时一般有两种情况:
1、震级6级以上,教室瞬间倒塌,逃生机会间不容发。如汶川地震。此种情况,无论师生逃出一个是一个。如果教师英勇无畏——“女生先走……”,恐怕一个也逃不出来。这种情况只有震前对学生进行自救教育、制定应急预案才有可能多逃出几个人来。而这恰好是教育局和学校的责任。
2、震级6级以下。地震出现后较长时间房屋倒塌。此种情况无论师生,大家都能安全的撤出来。“禁跑令”完全是官样文章毫无用处。
这些都是常识。“禁跑令”制定者为何缺乏常识?我看,“禁跑”是假,哗众取宠、官样文章是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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